摸相亲对象是否属于性骚扰?
我和相亲对象见面,对方突然摸了我,我心里很不舒服。我不太清楚在相亲这种场景下,对方的这种触摸行为算不算性骚扰呢?我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界定。
展开


要判断摸相亲对象是否属于性骚扰,我们需要先明确性骚扰的概念。性骚扰是指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强迫受害者配合,使对方感到不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对于摸相亲对象这种情况,关键在于是否违背了对方的意愿。如果相亲对象明确表示不愿意被触摸,或者通过表情、动作等表现出抗拒,而另一方仍然进行触摸行为,那么就很可能构成性骚扰。例如,一方在肢体接触时,另一方立刻躲开、皱眉、口头制止等,这都表明其不愿意被触摸,此时继续触摸就符合性骚扰的特征。 然而,如果双方在相处过程中氛围融洽,有一定的情感基础和互动,一方的触摸行为得到了对方的默许,比如双方牵手、拥抱等自然的亲密举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被认定为性骚扰。因为这是基于双方都有一定的情感意愿和接受度。所以,判断是否构成性骚扰要结合具体的情境和对方的反应来综合考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