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一年转移财产算违法吗


离婚前一年转移财产是违法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情况算违法。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就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要是其中一方私自处理,那就侵害到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比如一方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都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不同阶段有不同处理办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发现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财产方可不分或少分;离婚后,发现一方离婚前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存在财产转移行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过申请财产保全有一些要求和限制,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但要注意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并且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同时,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