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未实缴到位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我开了一家公司,注册时认缴了一定数额的实收资本,但目前还没实缴到位。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要不要缴纳印花税,担心不了解规定会面临税务风险,所以想问问实收资本未实缴到位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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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实收资本未实缴到位是否缴纳印花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印花税和实收资本的概念。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实收资本则是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中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印花税的缴纳是基于实际收到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也就是说,只有当实收资本实缴到位时,才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如果实收资本未实缴到位,由于企业并没有实际收到相应的资金,此时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只有在后续实收资本实缴时,才按照实缴的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例如,公司认缴了100万实收资本,首次实缴了20万,那么就按照20万来计算缴纳印花税,而不是按照100万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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