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仲裁委员会能否做出仲裁裁决?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首先来解答交通事故仲裁委员会能否做出仲裁裁决这个问题。仲裁委员会是不能做出仲裁裁决的,因为仲裁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并没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表明法律并没有赋予仲裁委员会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 接着说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醉酒驾车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从行政层面来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刑事角度,如果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可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要是醉酒驾车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在民事赔偿方面,不管是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危险驾驶罪,醉酒驾车者都需要对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如果导致他人死亡)、财产损失等。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总之,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严重,涉及多个层面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