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是否属于政府补助?

我经营着一家小店铺,这个月销售额没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不用缴纳增值税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未达起征点而免缴的增值税,算不算是政府补助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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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是否属于政府补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从政府那里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者非货币性资产。不过,政府补助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二是无偿性。 对于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它不属于政府补助。因为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当企业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时,实际上企业就没有产生纳税义务。这和政府补助的概念不同,政府补助是企业原本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基于一定的目的额外给予企业的资源。而未达起征点免缴增值税,是由于企业的经营规模或者销售额未达到税法规定的征税标准,并非是政府额外给予的一种补助。 例如,一个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规定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是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对纳税义务的一种豁免,而不是给予企业额外的经济资源。所以,从本质上来说,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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