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裁员,本人当时自愿签下赔偿款后,还能怎样维权?
我签了裁员赔偿款后,发现赔偿金额比法定标准低不少,心里很憋屈。现在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有效的维权途径,各个途径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维权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又分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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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工作裁员时自愿签下赔偿款后,如果觉得自身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仍有以下维权途径: 首先是协商调解。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再次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就赔偿款等争议问题达成新的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调解委员会居中协调,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若调解无果,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裁员通知、赔偿协议、工资条、工作证明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赔偿相关情况的材料,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和裁决。 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院的诉讼程序,充分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 总之,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自身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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