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贪污40万会怎样量刑?
我和几个人一起贪污了40万,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我想了解一下共同贪污40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是按总金额算还是按个人所得算,有没有从轻处罚的可能,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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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贪污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贪污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共同贪污犯罪,各共犯人均应对共同贪污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第二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共同贪污40万,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过,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还有积极退赃、认罪悔罪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比如,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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