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决书中会如何判定?
我因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被起诉了,现在很担心判决结果。我想知道在这类犯罪的判决书中,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定我的罪行和刑罚,是根据销售金额,还是其他因素呢?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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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指的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卖的东西是假冒了别人品牌商标的,还去销售,而且卖出去的金额达到一定数目,就构成这个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这类案件的判决书判定,首先会考量销售金额。这里的销售金额,就是卖假酒实际拿到手的钱,或者说按市场价格算出来应该拿到的钱。一般而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其次,会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如果有证据表明,商家知道这批酒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还去卖,那就构成犯罪。比如,进货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或者供货渠道不正规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明知”。
另外,假酒的质量以及是否对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也是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的因素。要是假酒质量很差,喝了对人身体有严重损害,那量刑可能会更重。而且,判决书里也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最终确定具体的刑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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