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的追诉是怎样的?


未成年人犯罪的追诉,指的是司法机关对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过程。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从刑事责任年龄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只要满十六岁犯罪,就会被依法追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不会被追诉。 在追诉流程方面,和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流程大致相同。首先是立案,当司法机关发现有未成年人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时,会按照管辖范围进行立案。接着是侦查,通过各种侦查手段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然后是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最后是审判,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作出判决。不过,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律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在审判时,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追诉期限上,和成年人犯罪一样,依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