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基本刑是怎么判的?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但是犯了刑事案件,我们现在特别着急,不知道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刑事基本刑是怎么判的,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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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处罚有着特殊的规定和考量。首先,我们要明确“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未成年人已经满了十六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像成年人一样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在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只有实施了上述特定的严重犯罪行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一种特殊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既严格依法处理,又兼顾其特殊性的原则。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还不成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同时,法律也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目的是让他们能够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一贯表现等因素,以确保刑罚的公正和合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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