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和未遂的关键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对犯罪既遂和未遂这两个概念有点迷糊。我想知道它们到底有啥关键区别,在实际的犯罪案例中,怎么去判断一个犯罪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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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和未遂是刑法中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们的关键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行为是否达到了犯罪目的,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上。 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并且达到了犯罪人预期的犯罪结果,也就是犯罪人实现了自己的犯罪目的。比如在盗窃罪中,犯罪人成功窃取了他人财物,财物已经脱离了原主人的控制,那么就构成了盗窃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对各种具体犯罪的规定,只要犯罪行为完全符合该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就属于既遂。这表明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而犯罪未遂则是指犯罪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还是以盗窃罪为例,如果犯罪人在盗窃过程中,突然被他人发现并制止,没有成功拿到财物,这就属于盗窃未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犯罪未遂虽然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威胁,但相较于既遂来说,其对社会关系的实际损害程度较轻。 判断一个犯罪行为是既遂还是未遂,关键要看犯罪行为是否满足了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不同的犯罪,其既遂和未遂的判断标准也有所不同。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结合具体案情,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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