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受理后,多少天内会通知开庭时间?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已经受理了,心里一直很着急想知道什么时候能开庭。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受理之后,一般会在几天内通知开庭时间呢?这样我也好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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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它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当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关于通知开庭时间的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从受理到通知开庭只有五天时间。在实践中,从劳动仲裁受理到确定开庭日期,需要经历一系列的流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之后,仲裁委员会会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如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等。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从受理到通知开庭的具体天数,但整个仲裁审理期限是有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所以,综合来看,劳动仲裁受理后到通知开庭的时间会因具体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如果当事人遇到仲裁程序超期等问题,可以及时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沟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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