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效该如何掌握?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听说要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我不太清楚劳动仲裁的时效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该如何掌握这个时效。我担心自己错过了时间就没办法维护权益了,想问问具体该怎么把握这个时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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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有效时间范围。通俗来讲,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仲裁机构可能就不会受理你的仲裁申请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就是说当你已经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或者按照常理你应该能察觉到权益受损的情况时,时效就开始计算了。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仲裁时效会出现中断和中止的情形。时效中断,就是在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某些法定事由,导致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一方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这些情况都会导致时效中断。 时效中止则是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发生自然灾害、当事人突发重大疾病等无法申请仲裁的情况,就可能导致时效中止。 所以,当你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要及时关注仲裁时效的问题。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应尽快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的机会。同时,要留意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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