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是怎样规定的?
我刚找到一份新工作,公司说有试用期。我不太清楚试用期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比如试用期时长、工资待遇这些方面。想了解下劳动合同法里关于试用期具体有哪些规定,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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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出了明确且详细的规定,旨在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 首先,关于试用期的时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里的“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其次,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也能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再者,试用期的解除条件。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意味着,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遵守劳动合同的各项规定。 总之,《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既保障了用人单位通过试用期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权利,也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合法权益,使双方在劳动关系中都能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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