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终止是否需要赔偿?
我和单位签的是劳务合同,现在合同要终止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赔偿。想具体了解一下,在哪些情形下劳务合同终止会有赔偿,哪些情形下又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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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终止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不同的概念。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对于一般的劳务合同,比如用人单位与离退休人员等之间的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通常解除劳务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但如果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而终止合同的;或者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等。 另外,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后,劳动者仍拒绝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赔偿。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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