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合同未到期解除是否有赔偿?

我跟单位签的劳务合同还没到期,现在单位突然说要解除合同,我心里很没底。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拿到赔偿,具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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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务合同未到期解除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但如果双方之前有约定补偿条款,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例如,双方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某种特定情形下协商解除合同需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那就按照这个约定进行。 其次,如果是提供劳务者提出解除合同,并且接受劳务方(通常是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这种情况下通常也是没有赔偿的。比如,提供劳务者因为自身职业发展规划,主动提出解除劳务合同,而用人单位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没有过错行为,那就无需支付赔偿。 最后,如果是接受劳务方无故解除劳务合同,这种情况下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但如果是提供劳务者严重违约,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接受劳务方解除合同则不需要支付赔偿。 总之,劳务合同未到期解除是否有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需要明确解除合同的原因以及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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