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有哪些问题?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打算申请仲裁,但听说有仲裁时效。我不太清楚这个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时效是多久,过了时效会有什么后果。我想了解一下这些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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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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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你要通过仲裁解决劳动纠纷,得在规定时间内去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比如公司拖欠你工资,你发现工资没按时到账,或者公司通知你降薪,从这些你能明显感觉到权益可能受损的时候开始算。 如果在这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内,出现了一些法定的情形,仲裁时效会中断。这些情形包括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比如你向公司书面提出支付拖欠工资的要求;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还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比如公司答应会给你补发工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说,从这些导致中断的事情发生后,仲裁时效又重新开始算一年。 另外,还有仲裁时效中止的情况。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使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例如发生了自然灾害,导致你没办法去申请仲裁,或者你突然生了重病在住院没办法处理。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这就好比时间暂停了,等暂停的原因没了,时间接着继续走。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报酬方面的权益。如果超过了仲裁时效才去申请仲裁,可能会面临仲裁委员会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的情况,这样就会增加你维权的难度。所以,一旦发现劳动权益受损,要及时在规定的时效内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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