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预扣预缴税率表是怎样的?


劳务费预扣预缴是指在支付劳务报酬时,支付方预先按照一定的税率和方法扣除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综合所得还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当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时,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 - 800元;当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时,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1 - 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具体如下: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举个例子,小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因为3000元小于4000元,所以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3000 - 800 = 2200元。对照预扣率表,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应预扣预缴税额 = 2200×20% - 0 = 440元。再比如,小张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60000×(1 - 20%) = 48000元。其中,20000元部分按20%预扣率计算税额为20000×20% = 4000元;超过20000元至48000元的部分为28000元,这部分按30%预扣率计算税额为28000×30% = 8400元,总共应预扣预缴税额 = 4000 + 8400 - 2000(速算扣除数) = 10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