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是否会区分土地性质?
我家的土地面临征地拆迁,不太清楚补偿会不会因为土地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比如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拆迁补偿上具体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补偿标准分别是怎样的,很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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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补偿是会区分土地性质的。 土地性质主要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等;集体土地包括农村和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等。 在补偿方式上,二者存在明显不同。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及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且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要专款专用,根据安置情况支付给相应主体。例如,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此外,在征收程序等方面二者也有所不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则需国务院、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土地征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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