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后被征收,土地补偿该给谁?
我之前把家里的土地流转出去了,现在这片土地面临被征收。我不太清楚土地补偿到底会给到谁,是我这个原来的承包人,还是流转后的接手方,也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什么具体规定,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土地补偿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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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后被征收,土地补偿款的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首先,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农户保留土地承包权,把使用权转让出去 。一般来说,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是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征收土地意味着集体丧失土地所有权,所以土地补偿费要给到集体,再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相关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 对于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款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而安置补助费,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需要安置的人员,那么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要是由其他单位安置,安置补助费就支付给安置单位;若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其保险费用。 不过,如果土地流转合同里有特别的约定,那么补偿款的归属就按照合同条款来确定。总之,这个问题要综合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相关法律规定等来判断。 相关概念: 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土地承包期限内,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一种补偿。 青苗补偿费:对土地上正在生长的青苗因征收而遭受损失的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因征收而遭受损失的补偿。 安置补助费: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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