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没到期,房东让搬走该怎么办?
我租的房子合同还没到期,房东却突然让我搬走,我现在很困扰。我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继续住下去,以及如果房东执意让我搬,我能获得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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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租的房子没到期,房东让搬走这种情况时,需要分情况来应对: 首先,要明确自己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如果租客不存在不交房租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房东在合同期限未满之前请求租客搬走,这属于房东的违约行为。 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有以下几种应对方式: - 协商解决:可以与房东协议解除合同,要求房东退房租并赔偿相关损失,比如因搬家产生的费用、重新找房额外支出的费用等。 - 拒绝搬离:租客有权依据合同继续居住,因为合同在有效期内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功,租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房东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按照租客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法院判决后,若房东不执行判决书,租客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在遇到这种情况时,租客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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