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骚扰女性会触犯什么法律?


语言骚扰女性可能触犯多部法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民事法律角度来看,语言骚扰女性的行为可能侵犯了女性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权。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人格尊严权则强调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受到语言骚扰的女性有权要求骚扰者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 其次,在行政法律方面,语言骚扰女性的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如果语言骚扰达到公然侮辱或者多次发送侮辱信息干扰正常生活等程度,公安机关可以对骚扰者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后,若语言骚扰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