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逾期未交租金按多少收取违约金?

我租了套房子,合同里没明确说逾期交租违约金收多少。现在我不小心逾期了几天,房东说要收我高额违约金,我觉得不合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逾期未交租金一般按多少来收取违约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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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金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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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关系中,当承租人逾期未交租金时,违约金的收取问题是一个常见的法律关注点。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房屋租赁场景中,就是承租人逾期交租违约时要付给出租人的一笔钱。 对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依法定”的原则。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标准,那么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例如,合同约定逾期一日按照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那么就按这个标准计算。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自治的原则,合同双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约定违约责任。 然而,当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处理起来就相对复杂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逾期未交租金的情况下,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赔偿因其逾期支付租金所造成的损失。通常,这个损失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来确定。也就是说,出租方可以主张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租金的利息作为损失赔偿。 另外,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是可以请求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如果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例如,实际损失是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达到了1500元,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就可以请求适当降低违约金。 综上所述,逾期未交租金的违约金收取,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损失赔偿。同时,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调整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数额。在遇到相关纠纷时,建议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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