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最新版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是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而制定的法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是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在国旗的制作方面,国旗的通用尺度有五种,具体尺寸由法律规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席团公布的国旗制法说明制作。同时,国旗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关于国旗的升挂和使用,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外交部;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等,应当每日升挂国旗。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升挂国旗时,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时,应当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惯例升挂。升国旗时,应当奏唱国歌。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在国旗的维护和监督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同时,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国旗。 如果侮辱国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