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个人所得征收标准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简单来说就是国家规定的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进行征税的规则和比例。 首先,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里的超额累进税率意思是,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税率也会相应提高。例如,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以此类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另外,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