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亲靠友户口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投亲靠友户口迁移政策通常是指公民因投靠亲属,将户口从原户籍所在地迁移到亲属所在地的户籍管理规定。不同地区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投亲靠友户口迁移政策,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一般情形下的情况。 在条件方面,投靠配偶的,通常需要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已办理结婚登记。以北京市为例,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需满足: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投靠父母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一般较为常见且限制相对较少,通常要求子女与父母存在直系血缘关系,有的地方要求子女未婚。而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部分地区有严格限制,比如有的要求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等。投靠子女的,一般要求老人达到一定年龄且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等。 办理流程上,通常第一步要准备相关材料,常见材料有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等。如果是投靠配偶,可能还需要结婚证;投靠子女或父母,可能需要出生证明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第二步是向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可能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情况。第三步,如果审核通过,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拿着《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最后一步,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该条例为户口迁移包括投亲靠友户口迁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