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条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手里有别人给我打的欠条,一直没去要钱。最近听说打官司有诉讼时效的限制,我有点担心这欠条会不会过了能起诉的时间。想了解下现在法律对于欠条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超过时间会有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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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条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欠条诉讼时效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有效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债权人虽然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欠条来说,如果欠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例如,欠条上写明2023年1月1日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3年1月2日开始计算,到2026年1月1日结束。在这三年期间,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 如果欠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被拒绝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同样是三年。比如,债权人在2023年1月1日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拒绝了,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计算。 此外,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催要过欠款,或者债务人同意还款等,诉讼时效就会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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