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露台归属的最新法规是什么?
我买了一套带顶楼露台的房子,可物业说露台不属于我,是全体业主共有的。我就想知道这顶楼露台到底归谁,现在最新的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呀,心里一直犯嘀咕,不知道该听谁的。
展开


在探讨顶楼露台归属的最新法规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相关的法律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同时,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对于顶楼露台的归属,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露台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归某一业主专有使用,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露台的使用权就归该业主。因为这种情况下,相当于开发商将露台的使用权益通过合同的方式转让给了特定业主。 然而,如果购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露台通常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是因为露台一般是建筑物的附属部分,是为整栋建筑物服务的公共区域,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共有部分的规定。 此外,从规划设计的角度来看,如果露台是作为整栋楼的公共配套设施进行规划设计的,那毫无疑问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是专门为特定房屋设计的独立使用空间,并且在规划上有明确的区分,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为专有部分。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顶楼露台归属的纠纷,业主可以先查看购房合同,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定露台的归属。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