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最新版本是什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而制定的法律。最新版本是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的版本。 该法一共分为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处罚程序、执法监督、附则六章。总则部分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基本内容,比如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章节中,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等。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处罚适用也有详细规定,例如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这一章节对各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了详细列举,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幅度。比如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处罚程序部分包括调查、决定和执行等内容。在调查环节,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决定环节规定了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执行环节规定了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等内容。 执法监督章节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的执法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监督,要求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