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后离婚是否需要退聘金,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结婚才半年,现在和另一半过不下去打算离婚。结婚时对方给了聘金,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结婚半年就离婚的情况,我需不需要退还聘金啊?心里一直没底,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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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聘金一般被称作彩礼。关于结婚半年后离婚是否需要退还彩礼,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结婚半年就离婚的情况,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通常彩礼是不用退还的。比如,夫妻双方结婚后确实共同生活了半年,而且给付彩礼也没有导致对方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时,收受彩礼的一方无需退还彩礼。但如果存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使得给付方生活陷入困境等情况,在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彩礼用途、有无子女等因素,按照公平原则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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