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听说符合一定条件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但我不太清楚具体哪些情况能赔,能赔多少,以及该怎么申请。想了解下法律对离婚损害赔偿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因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这一制度旨在保护婚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过错方进行一定的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比如,甲在已经和乙结婚的情况下,又和丙登记结婚,这种行为就构成重婚。在这种情况下,乙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例如,丁在婚姻期间与戊长期在外面租房共同生活,这就属于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丁的配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如果一方在婚姻中经常对另一方进行殴打,导致另一方身体受伤、精神痛苦,那么受到伤害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长期的折磨、摧残,或者对需要抚养、赡养的家庭成员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比如,对年老体弱的父母不管不顾,或者对年幼的子女长期打骂、不给饭吃等行为。受到虐待、遗弃的家庭成员在离婚时也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其他重大过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律没有明确列举,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例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给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也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补偿,赔偿数额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