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和民政局离婚哪个更快?


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和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两者在办理速度上有明显差异。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至少需要三十天冷静期,加上办理手续的时间,如果一切顺利,大概一个多月能完成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会经过立案、调解、审理、判决等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不过,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且不存在法定判离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所以,诉讼离婚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短则几个月,长则可能一年甚至更久。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离婚相对更快;如果双方存在较大争议,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虽然时间较长,但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