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时效是几年?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现在他一直拖着不还。我想去法院起诉他,但不知道有没有时间限制,想了解一下欠钱不还起诉时效到底是几年。要是过了这个时间,我是不是就没办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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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对于欠钱不还这类债权债务纠纷的起诉时效,一般适用的是诉讼时效制度。诉讼时效简单来说,就是法律给债权人规定的一个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民事权利的时间范围,如果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在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通常情况下,当别人欠你钱不还时,你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有三年的时间可以向法院起诉来追讨欠款。 不过,诉讼时效并不是绝对固定不变的。它可能会出现中止、中断的情况。诉讼时效中止,就好比时间暂时停止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指已经开始计算的诉讼时效因为某些法定事由而重新计算。《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你在这三年期间向欠款人催过款,或者欠款人承诺过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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