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会判几年?
我跟人起了冲突,情绪一激动就动手了,还损坏了一些公共财物。现在担心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想知道要是真构成了这个罪,会被判几年,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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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里的“多次”一般是指三次以上。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的认定,会综合考虑行为的方式、手段、造成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比如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一般会认定为“情节恶劣”。而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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