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不还的追诉期是几年?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当时也没约定还款时间。现在过去挺长时间了,我有点担心如果朋友一直不还钱,我能在多久之内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呢?想了解下欠钱不还的追诉期到底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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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追诉期”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民事纠纷,准确的概念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如果过了这个期限再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那原告可能就会失去胜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欠钱不还的情况,如果借条或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比如,借条上写着2023年1月1日还款,那么诉讼时效就从2023年1月2日开始计算,到2026年1月1日止。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不过,如果债权人一直没有要求债务人还款,那么从借款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也不再保护。 此外,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而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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