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追诉期是多长时间?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当时也没说啥时候还。现在有点担心一直拖着不还,我想知道我作为债权人,法律上规定我能去追讨这笔钱的时间是多久呢?要是过了这个时间,是不是就不能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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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里,债权人追诉涉及到诉讼时效这一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在一定时间内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后再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就可以用时间过了这个理由来对抗债权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比如,借条上写着2024年1月1日还款,那么从2024年1月2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要是在这三年里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比如催过债,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如果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过,如果债权人在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才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是不会保护债权人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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