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需要满足哪些?

我租了套房子,签了一年合同,但现在因为工作变动要去外地,想提前解除合同。不知道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是我和房东协商一致就行,还是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条件呢?我不想违约承担责任,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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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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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解除,意味着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前终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情况。下面分别为您详细介绍。 约定解除,就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已经在合同里明确写好了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约定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出租人要对房屋进行重大维修,需要提前收回房屋等。这种解除方式遵循的是“契约自由”原则,只要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解除条款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符合书面形式等要求,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定解除,则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解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例如,承租人在租赁的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严重损坏房屋结构,出租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另外,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承租人连续数月不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多次催告后仍不支付,出租人就有权利解除合同。 同时,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租赁的房屋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倒塌,无法继续居住,承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在解除租赁合同时,无论哪种方式,都建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处理后续事宜,如租金的结算、房屋的交接等。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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