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确诊后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尘肺病是一种因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确诊尘肺病后,患者在法律上可以享受一系列待遇。 首先是工伤认定及相关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尘肺病患者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根据该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再者是伤残待遇。尘肺病患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可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待遇。例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另外,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上述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患者还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获得民事赔偿等其他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