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法定上限规定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把钱借给了朋友,当时说好了利息,但我不太清楚法律对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我想知道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息到底是多少,有没有法定上限,如果有,这个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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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是指在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中,出借人向借款人收取的资金使用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借款人因为使用了出借人的钱,而需要额外给出借人支付的一部分钱。 在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经历了一些变化。根据2020年第二次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举个例子,如果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65%,那么四倍就是14.6%。也就是说,在这个情况下,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上限就是14.6%。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了这个上限,超过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人可以拒绝支付超过部分的利息,如果出借人已经收取了超过部分的利息,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 此外,该规定还明确了不同情况下利息的处理方式。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对于出借人和借款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出借人可以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合理收取利息,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借款人也能清楚自己需要承担的利息范围,避免支付过高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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