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是多少?
我打算从现在的公司辞职,可公司说要我交违约金。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法律对于辞职违约金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我不想被公司坑了,所以来问问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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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辞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上限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通常是约束双方遵守合同约定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辞职违约金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正常的辞职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不过,存在两种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公司为员工提供了10万元的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为5年,员工工作2年后辞职,那么未履行的服务期为3年,分摊到每年的培训费用是2万元,此时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6万元。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竞业限制违约金的具体上限,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考虑劳动者的收入情况、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等因素来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如果违约金过高,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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