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切除脾脏该如何获得赔偿?

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脾脏被切除了,想知道这种情况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是由单位赔还是保险赔,具体该怎么去申请赔偿这些方面都不太清楚,希望能有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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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切除脾脏属于较为严重的工伤情况,伤者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补偿。 首先说一下赔偿项目: -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花费的各项费用,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 -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因伤需要停工接受治疗的期间,单位要按照正常出勤发放工资福利 。这是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来源。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数额,比如若被鉴定为工伤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若鉴定为工伤七级,则是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 伤残津贴(部分情况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在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时,会有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且单位要给职工缴纳社保。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因伤残导致收入减少的一种长期补偿。 - 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 。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两笔补助金是对职工因工伤离职后的医疗和就业方面的一种补偿。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九条规定,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也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待遇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关于赔偿流程,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之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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