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起诉离婚的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证据材料包括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财产清单及相关产权证明;涉及子女抚养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受理和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同时,审判人员会对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收集证据工作。 然后进入审理阶段。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小阶段。在开庭三日前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然后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之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按照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则进入判决阶段。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合议并作出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