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购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我最近打算买房,和开发商签了购房认购书,交了定金。但现在我有点犹豫不想买了,又担心认购书有法律效力,自己会有损失。我想了解下购房认购书到底有什么法律效力,我不买了会不会承担很严重的法律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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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认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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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达成的初步协议。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它的法律效力。 首先,从合同性质来看,购房认购书是一种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就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简单来说,签订购房认购书后,双方就有了在将来某个时间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比如,认购书中会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购房者要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开发商也不能将该房屋再卖给其他人。这就像我们提前预定了一件商品,商家要为我们保留,我们也要在规定时间来购买。 从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来讲,购房认购书对双方具有拘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购房认购书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要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违反购房认购书的约定,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例如,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开发商有权没收购房者交付的定金。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反之,如果开发商违反认购书的约定,将房屋卖给他人,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购房认购书的内容一般相对简单,主要是对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定金等方面进行约定,它与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有区别的。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会对房屋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产权登记等更多详细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当认购书的内容与正式合同不一致时,一般以正式合同为准。 总之,购房认购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它是保障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的重要依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其中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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