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于17岁打群架杀人会怎么判?


在我国,对于17岁打群架杀人的量刑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17岁属于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所以,17岁实施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次,关于打群架杀人这一行为的定性,可能涉及不同的罪名,最常见的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如果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是17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会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且会在上述量刑幅度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原本可能判处死刑的,对于未成年人可能会判处无期徒刑;原本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能会判处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 如果被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样,17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比如原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对于未成年人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实际的司法审判中,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后的表现(是否自首、立功、积极赔偿等)。如果在打群架杀人后,17岁的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总之,对于17岁打群架杀人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