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非婚生子女,通俗来讲,就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确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在法律上有一系列的规定和考量因素。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权及其他权益方面与婚生子女处于平等地位。 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具体确定,不同年龄段有不同的判定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此外,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对于抚养权的确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时,法院主要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