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造谣损害他人名誉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被人恶意造谣了,对方到处说我的坏话,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让我在生活和工作中都受到了很大影响。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造谣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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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造谣损害他人名誉这种行为,在法律上需要承担多方面的责任。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它属于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他人恶意造谣损害了你的名誉,你可以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里的赔偿损失可能包括因名誉受损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比如因名誉问题导致工作机会丧失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因为他人的造谣行为导致你精神痛苦等情况。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如果恶意造谣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比如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等,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造谣者进行行政处罚。 若恶意造谣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指的是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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