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都有哪些?


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共同保障着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民的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能够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首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些权利保障了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机会。 其次是人身权利,这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此外,公民还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权利。 再者是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公民的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做出或者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宪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这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家繁荣昌盛的重要保障。 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这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要求。 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公民还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用于国家的各项建设和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