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公司之前一直存在欠税情况,最近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在这种欠税情况下要承担什么责任,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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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法定代表人的概念。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对于欠税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其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行政责任方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如果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在知晓公司欠税情况后,不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比如拒绝提供相关财务资料等,可能会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民事责任上,虽然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存在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从而影响到税款缴纳的行为,那么他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法定代表人将公司资金挪作他用,导致公司没有足够资金缴纳税款,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方面,如果公司的欠税行为构成犯罪,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参与了相关的犯罪行为,比如参与了虚假纳税申报等逃税行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刑罚。 不过,如果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之前的欠税行为并不知情,且在任职后积极采取措施配合税务机关解决欠税问题,那么他所承担的责任相对会减轻。但无论如何,法定代表人都有义务维护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积极处理公司的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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