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看手机被撞责任如何划分?


在探讨走路看手机被撞的责任划分问题时,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个重要概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其实就是交管部门根据事故中各方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各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对于走路看手机被撞这类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如果在走路时看手机,没有履行好注意路况的义务,这本身就违反了安全通行的规定。 而对于撞人的一方,如果是机动车驾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同样有确保安全驾驶的义务。 在责任划分上,存在多种情形。如果行人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正常行走,只是看了手机,而机动车闯红灯或者违反其他交通规则撞了行人,那么机动车驾驶人可能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因为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了交通信号指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要是行人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随意横穿马路且看手机,没有观察周围车辆情况,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了必要的避让措施但还是没能避免事故,行人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行人没有遵守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的规定,其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起了较大作用。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行人在机动车道内看手机行走,机动车驾驶人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双方可能会承担同等责任。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本身存在过错,而机动车驾驶人也没有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 总之,走路看手机被撞的责任划分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行为和过错程度,由交管部门依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等多方面证据来做出准确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