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担任法人被列入失信名单,银行卡被冻结,双方离婚后能否解开?
我朋友的配偶担任法人后被列入失信名单,银行卡也被冻结了,现在他们打算离婚,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银行卡冻结能不能解开,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可能解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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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担任法人被列入失信名单且银行卡被冻结,双方离婚后能否解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银行卡冻结是因为法人个人的债务问题,比如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无力偿还,银行依法冻结其账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海关、安全局、税务部门等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冻结之外,其它任何机构不得擅自冻结他人账号。在这种情况下,冻结一般只针对法人个人,离婚后,从法律上来说,不应该影响配偶的账户。因为债务是法人个人的,配偶的账户不应被牵连冻结,如果被错误冻结,配偶可以向相关机关提出异议,要求解冻。法律依据如《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其对冻结财产的程序和范围等有明确规定。 然而,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法人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产生的债务,即便离婚,夫妻双方仍对该债务负有偿还责任。那么在债务未清偿之前,可能银行卡冻结状态难以解除。因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直到债务还清,相关冻结措施才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解除。 另外,如果法人的失信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影响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等情况,即使离婚,也可能对财产状况包括银行卡状态产生持续影响。只有当法人履行了相应义务,比如偿还债务、完成法院判决要求等,才有可能解除相关冻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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